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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媒行业服务案例

  企业A,主要从事文化传媒行业,其核心服务业务均为自有团队提供,其客户以中大型企业为主。
 
  因其客户特征及需求,在实际业务中,企业A的全部收入都需要开票。年收入两千万,成本在一千万左右(人力成本为主),企业A的真实利润近一千万,其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%。为了解决较高的企业所得税问题,企业A通过部分虚增员工,部分买发票等行为,降低利润额,从而降低税金。

  咨询轩辕邑过后,企业A,另设了多家个人独资企业。企业A将自己的业务外包给这些个人独资企业。通过这个模式调整,原来企业A一家独享的一千万利润,被合理分割到各家小企业(即上述另设的个独企业)中,而这些小企业有足够的税收优惠政策,自身的税负率相对较低,所有在整体利润不变的情况下,实现了总体税负降低的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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